為及時、有序、規范、高效地開展洪澇災害飲水衛生和環境衛生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區人員健康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指南。
一、飲水衛生
(一)洪澇災害對飲水衛生的影響
洪澇災害導致的飲用水衛生問題主要表現在致病微生物污染、水質感官性狀惡化和有毒化學物質污染三個方面。
(二)災區飲水衛生評估
1.水源污染風險:對水源周邊化工廠或儲存有毒有害化學品的倉庫的布設情況及其化學品種類等情況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設定針對性監測指標;對水源附近的人畜糞便、垃圾和動物尸體等情況進行排查,評估水源是否已被污染或存在污染風險,如啟用臨時水源,則需要對水源地點、供水構筑物情況、潛在污染源及周邊環境衛生等情況進行評估。
2.水質處理風險:對供水單位的凈水工藝以及運行情況和供水構筑物等設施進行評估。
3.二次污染風險:對供水管網的破壞或污染情況以及是否與污水管或化糞池相通等情況進行評估;對飲用水在儲存和運輸過程中的污染情況進行評估。
(三)飲水水源選擇
1.對原有水源衛生狀況進行評估后,確認受到破壞或污染嚴重時應參照以下原則選擇新的水源地,被污染的水井或供水構筑物應立即停止供水,待水退后經徹底清洗消毒并經檢驗合格后方可恢復供水。
2.水源的選擇原則
(1)水量充足:根據當地的氣候、季節、居民用水習慣及供水服務半徑等,選擇能滿足居民供水量需求的水源。
(2)水質良好:根據水源周圍的環境條件、衛生狀況及水質分析結果等,選擇流行病學上安全、無地方病、無化學及無放射性危害、水質感官良好的水源。
(3)便于保護:選擇有衛生防護措施或便于采取衛生防護措施的水源。
(4)技術經濟上合理:在分析比較各水源的水量、水質之后,結合取水、凈化及輸配水等設施的要求,盡量減少投資,選擇技術與經濟均合理的水源。
(5)選擇順序應優先選擇泉水、深井水、淺井水,其次才考慮河水、湖水、塘水等。
(四)飲用水水源衛生防護
1.災前防止污染準備
(1)對于有毒有害的化學物品,應在災前迅速將其轉移到安全地帶,一時無法轉移的應采取保護措施,防止擴散或外溢。
(2)對于露天堆放的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廢渣或廢水池,應及時清運到安全地帶,或加高加固圍堤。
(3)對于放射性物質,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含放射性的固體廢棄物和廢液污染水體。
(4)應立即遷移水源防護帶沿岸的糞坑,清除垃圾堆和無害化處理廁所內的糞便。
2.水源衛生防護要求
(1)集中式供水的飲用水水源應按照《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范》的要求劃定水源保護區,禁止在此區域排放糞便、污水與垃圾。深井的井室、河水取水點及防護帶內有專人值班防護,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2)泉水應做好出水口衛生防護,清除出水口周邊雜草、污物,在露頭處建水池,進行消毒,加蓋加鎖;機井或手壓井周圍應保持清潔,防止污水沿井壁下滲,污染淺層地下水,周圍30米內不得有廁所、畜圈、垃圾及廢水排出口;大口井要建井臺、井欄、井蓋,備有專用的公用水桶。井的周圍30米內禁止設有廁所、豬圈以及其他可能污染地下水的設施。
(3)河水、塘水和湖水的取水點應選擇上游河段或水塘,且盡量向河中心伸延,有條件的地方宜設取水碼頭,也可在岸邊挖砂濾井取水。應設有明顯標志及禁止事項的告示牌,即不得停靠船只,不能有游泳、捕魚和打撈等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動。選擇使用水塘時應專用,不得做它用。
(五)災區飲用水的處理和消毒
1.運轉正常的自來水廠的水質處理及消毒
在洪澇災害期間,水廠應根據源水水質變化情況,及時使用或加大混凝劑和消毒劑的使用量,保證出水水質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
2.被淹沒的水源和供水設施的水質處理及消毒
被淹期間的供水設施不能供水,在水退后先清出構筑物內的淤泥后清洗并排空污水,對管道進行徹底的清洗和消毒,對于覆蓋范圍較大的配水系統,可以采用逐段消毒、沖洗的方式。經水淹的水井必須進行清淘、沖洗與消毒。先將水井掏干,清除淤泥,用清水沖洗井壁、井底,再掏盡污水。待水井自然滲水到正常水位后,進行超量氯消毒。
3.分散式供水的水質處理及消毒
若水源水較清澈,可直接消毒處理后使用;若很混濁,可經自然澄清后或使用明礬進行混凝沉淀后再進行消毒。常用的消毒劑為漂白精片或泡騰片。
4.消毒
(1)煮沸是最簡單有效的消毒方式,在有燃料的地方可采用。煮沸消毒的同時可殺滅寄生蟲卵,所有飲用水提倡煮沸后飲用。
(2)根據水源水狀況,選擇適宜的化學消毒劑。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參閱消毒劑使用說明書,控制消毒劑用量和接觸時間。
(六)臨時應急供水
1.瓶裝水運輸方便,水質安全,通常在災后一至兩周用于解決應急飲水問題。
2.在道路交通情況允許的條件下,可利用水車送水,居民就近取水。送水工具在使用前必須徹底清洗消毒。水車供水時,需由專人負責,并注意飲水消毒,確保飲水安全。
3.根據水源水情況選擇適宜的水處理技術或設備,建立臨時集中式供水站。
(七)災區飲用水水質檢驗
建立臨時實驗室,按《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GB/T 5750)進行采樣及檢驗。在現場條件不具備時,可采用便攜式快速檢驗設備檢驗。不能使用現場快速檢驗的水質指標或現場檢測出現超標的指標應送實驗室檢驗。結果報告可參考附錄1。
1.水源水檢驗項目
渾濁度、pH、色度、氨氮、耗氯量以及其他有關項目。不合格指標應該重新采樣復測。
2.供水點飲水檢驗項目
色度、臭與味、渾濁度、pH、氨氮、余氯(或二氧化氯)、菌落總數和總大腸菌群以及其他有關項目。其中渾濁度和余氯(或二氧化氯)兩項每日每批處理水均測定,以便指導水處理措施的進行。
(八)加強災區居民的飲用水安全健康教育
1.不喝生水,盡量喝燒開的水、瓶裝水或經救災指揮部認可的飲用水(凈化設備現場制備或送來的桶裝水)。
2.不喝來源不明或被污染的水,不用來源不明或被污染的水漱口、洗菜等。
3.缸、桶、盆等盛水器具要經常消毒,消毒后用干凈的水沖洗。
4.自覺保護生活飲用水水源及環境,在指定地點堆放生活垃圾、傾倒生活污水、大小便。
二、環境衛生
洪災后環境衛生風險主要是過水后存留的大量淤泥、生活垃圾,廁所停用造成糞便的存留和溢流。因此,需要制定針對性防控措施,重點是臨時安置點的廁所建設和管理,糞便和垃圾的處理以及開展消殺工作。醫療性垃圾、生產企業有毒有害物質交由相關專業部門處理。
(一)災區臨時安置點的設置及衛生要求
災區臨時安置點是災后人們臨時集中居住的地區,必須事先盡可能進行選址和規劃,并保證居住安全和衛生。主要的工作原則如下:
1.選擇交通便利、有飲水水源、對人體安全有保障的場所或地點。需要搭建臨時住所時,臨時住所之間應保留充分的空間,預防因人口過密造成傳染病的流行。在應急情況下,可先安置,后完善。
2.建立衛生管理制度,落實管理人員,加強安置點的衛生管理,確保臨時住所的環境衛生。盡可能地保持原來建制,按戶編號,各戶之間能夠相互了解。
3.臨時住所要能遮風防雨,滿足通風換氣和夜間照明的要求。南方要設法降低室溫,防止中暑,北方應注意夜間保暖防寒。取暖做飯要注意安全,有人看管,預防一氧化碳中毒與火災的發生。
4.臨時住所要提供一定數量滿足受災群眾需求的供水點、飲食點和醫療衛生服務點。
5.在臨時居住地修建的臨時廁所的布局和數量要合理,避免污染環境,禁止隨地大小便。
6.設置垃圾收集站(點),修建污水、雨水等排水系統,并及時消毒。禁止亂倒垃圾、污水,保持居住環境衛生。
7.加強家禽、牲畜管理,禁止在災區臨時安置點內飼養畜禽。
8.臨時住所應設置紗簾,以防蚊蠅襲擾。監測鼠、蚊、蠅等媒介生物密度,適時進行消殺。
(二)臨時公廁建造
1.基本要求
(1)災后災區廁所應具備應急性、便利性和實用性。
(2)防止糞便污物外溢,不污染周圍環境,尤其不能污染水源。
(3)不利于蚊蠅孳生。
(4)糞便必須有專人負責消毒。
2.建造指南
(1)臨時公廁選址
在公廁及污水管網和糞便處理設施嚴重受損的情況下,在災民安置點和街道,應選擇合適地點、合理布局,搭建臨時公廁。盡量滿足下列條件:
① 遠離飲用水水源,選擇地勢較高的地方;
②與居民區或災民安置點盡量保持一定的衛生防護距離(30m以上,但不宜超過500m);
③宜在當地的下風口;
④交通便利,以方便清運車輛出入。
(2)臨時公廁配置
一般利用地形,建造挖坑式廁所。每1000人配置不少于1座臨時公廁,男女分別設置。在男女人數相同的情況下,男女蹲坑比例以2:3為宜。男廁按每50人/蹲坑,女廁35人/蹲坑。人多要考慮另建廁所。
(3)建設材料
①儲糞池容器選擇防滲漏、不易破損的硬質光滑容器,或直接挖坑,內襯糞便收集袋;
②便器可選擇平滑厚實的木板或鋼模板數條(兩塊板之間間距20cm),用土或磚石將板條固定,男廁最好在廁坑一側留有小便槽,內襯防滲膜。
③廁墻和頂可用塑料膜、編織布或其他材料圍擋,支架選用鋼制或木質材料,也可以選用救災帳篷或折疊帳篷。
(4)主要技術要求
①儲糞池:如沒有合適的容器,可采用挖坑的辦法,深100cm,寬50cm,坑長不宜超過10m。廁坑內襯塑料布或防雨布,防止滲漏。
②廁屋部分:頂高>2m,單排過道寬1.5m,雙排過道寬2m。至少兩面設通風窗。
③廁屋四周加高,并設排水溝,以防雨水倒灌。
④廁屋四周硬化,路上用磚石、木板墊高,防止路上積水。
(5)管理和保潔措施
臨時公廁消毒由片區防疫隊負責;保持廁所內清潔衛生,無蛆蠅孳生;消殺措施參考相關內容。
(6)也可選擇移動式廁所。
(7)安置點長期使用時、應考慮建設無害化衛生廁所。
(三)糞便無害化處理
1.基本要求
(1)基本殺滅糞便中的病原菌和寄生蟲卵。
(2)完全殺滅蒼蠅的幼蟲,有效控制蒼蠅孳生和繁殖。
(3)避免對空氣、土壤、水源的污染。
2.無害化處理
(1)處理設施檢查與修復
如原有糞便處理設施完善且未遭到破壞,或破壞不嚴重、經搶修后恢復使用的,清運糞便應優先進入該設施進行無害化處理。
(2)化學藥物法應急處理
①在原有糞便處理設施被嚴重破壞、且短時間內無法修復的區域,糞便可采用化學藥物殺卵法進行無害化處理;相關處理參考消殺內容。
②需要無害化后糞便作為肥料使用時,可使用如敵百蟲(0.3%)、尿素(0.5~1.0%),氨水(1%)等化學藥物。
(3)臨時處置地點的選擇和處置方法
①臨時處置地點的選擇:處置場地應設置在不易被水沖、淹泡的地方,遠離水源地。
②臨時處置方法
A.密閉貯存法:建設大型貯糞池,糞便經密閉貯存、厭氧發酵,達到衛生要求。儲存過程中應注意將沼氣導出,高空排放。
B.糞便與生活垃圾混合堆肥:選擇地勢稍高場地,將糞便與生活垃圾混合,外覆寬幅白色塑料薄膜。堆體內插若干導氣管,有利于發酵。
C.衛生填埋:在適合的地方挖坑并鋪設防滲膜,然后傾倒糞便(最好與生活垃圾混合),并隨時用土覆蓋,覆蓋土量應滿足吸收糞便中的水分,便于壓實。填埋區周邊設置排水溝,避免雨水進入。填埋坑不易過大,單坑使用期不應超過20天。填滿后使用厚度不小于0.05mm聚氯乙烯或聚乙烯塑料膜覆蓋,或用40~80cm的粘土覆蓋壓實,填埋堆體應插導氣管,在坑邊需設置標志。
3.疫情發生時糞便的處理
(1)基本要求
①疫情發生后,病人的糞便必須及時進行單獨收運和無害化處理。疫情期間該地區清運的糞便不得作為農肥使用。
②病人排便需要有固定專用廁所。如條件不允許,每個病人也應有專用痰盂或其他容器盛放糞便。
③嚴禁在飲用水水源附近洗刷便器和運輸糞便的工具。
④對病人糞便的收集、轉運、消毒等各環節必須嚴格管理。
(2)收集與處理
①糞便收集
對集中治療的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糞便必須采用專用容器(傳染病專用的塑料袋),或厚度不小于0.05mm的雙層聚氯乙烯或聚乙烯塑料膜收集,單獨嚴格消毒處理,不得直接進入臨時廁所。收集糞便專用容器必須是防滲漏、不易破損的硬質光滑容器。
②糞便緊急處理和散居病人的糞便處理參考相關消殺內容。
③ 業人員個人衛生防護
作業人員應相對固定,并做好自我防護;工作時應穿戴隔離衣褲、長筒膠鞋、防水連身服,佩戴手套、口罩和防護眼鏡;個人防護用品應定期消毒。
(四)生活垃圾處理
1.基本要求
(1)應盡快建立、完善過渡性安置區(點)生活垃圾的收運系統,日產日清,盡量做到密閉化的收集和轉運。
(2)應盡可能利用已有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處理過渡性安置區(點)產生的生活垃圾。對在洪災中受到損壞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應盡快修復利用。
(3)應加強過渡性安置區(點)生活垃圾中的廢品回收,盡可能將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收集。
2.垃圾的收集、轉運及處理設施技術要求
(1)安置區(點)的生活垃圾要盡量做到密閉化收集和轉運,日產日清。
(2)每50 戶設置1 個垃圾收集點,每一個安置區(點)至少設置1 座垃圾收集站。
(3)垃圾收集點、收集站和垃圾收運車應定期消毒,殺滅蚊蠅。
(4)對垃圾處理設施的運行狀況應及時進行檢查,確保設施正常運行。
(5)凡可納入處理設施服務范圍的安置區(點)的生活垃圾,應集中收運進行無害化處理。
(6)過渡性安置區(點)配套新建的生活垃圾處理專用設施,宜選用能夠在短時期內建成并投入使用,使用完畢后便于清除,對環境影響較小的技術,可考慮選擇簡易填埋、焚燒、衛生堆存等處理方式。
3.垃圾處理方式技術要求
(1)簡易填埋處理方式
①對不超過100 戶的過渡性安置區(點),不具備利用已有垃圾處理設施條件,或尚未配套新建衛生堆存、焚燒處理專用設施的,可考慮建設簡易垃圾填埋場。
②簡易垃圾填埋場應盡可能選擇在土層厚、遠離居住和人口聚集區、遠離飲用水源地等區域。填埋場基底要做防滲處理,要防止雨水、洪水流入。
③應位于居住區及水源取水口下游和下風向。
④應與過渡性安置區(點)有一定的防護距離。
⑤應避開河道行洪、泄洪、滯洪區,避開堰塞湖決壩可能侵害的區域,避開滑坡、陷落、塌方、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可能侵害的區域。
⑥禁止利用濕地填埋生活垃圾。
⑦簡易填埋作業時要堅持每天及時對垃圾覆土,并消殺蚊蠅。
(2)衛生堆存處理方式
①對大于100 戶或具備合并處理條件,但不具備利用已有垃圾處理處置設施的過渡性安置區,可采取衛生堆存處理方式。
②相鄰、相近過渡性安置區盡量合并建設垃圾衛生堆存場。
③堆存場應位于居住區及水源取水口下游和下風向,遠離人群和飲用水源地等區域。
④應避開河道行洪、泄洪、滯洪區,避開堰塞湖決壩可能侵害的區域,避開滑坡、陷落、塌方、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可能侵害的區域。
⑤宜選在地形較平坦地區。
⑥應有利于過渡性安置期結束后的清運轉移。
⑦禁止利用濕地堆存生活垃圾。
⑧堆存場應定期噴灑專用消殺藥品,防止鼠、蠅、蚊、蟲滋生泛濫。
(3)焚燒處理方式
①對不具備利用已有垃圾處理設施,安置區(點)又相對集中、并具備對相鄰安置區產生的生活垃圾就近合并處理條件的安置區(點),可選擇垃圾集中焚燒處理方式。
②處理設施應建在過渡性安置區(點)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向,遠離人群和飲用水源地等區域。
(五)動物尸體妥善處理
對環境清理中清出的家畜家禽和其他動物尸體應用漂白粉或生石灰處理后進行深埋處理。地點應選擇地勢高,地下水位低,遠離水源及居民點的地方。挖2米以上深坑,在坑底撒漂白粉或生石灰,把動物尸體先用10%的漂白粉上清液噴灑(200mL/m2),作用2小時后,裝入塑料袋,投入坑內,再用干漂白粉按20~40g/m2灑蓋于尸體上,然后覆土掩埋壓實。
(六)自然災害后期的環境清理
自然災害后期,大力開展群眾性的愛國衛生運動,對室內外進行徹底的環境清理,改善環境衛生。對遭受災害的室內外環境進行徹底的清理消毒,做到先清理、后消毒、再回遷,盡最大可能消除導致疫病發生的各種隱患。
1.自然災害結束后,災民搬回原居住地時,應首先對原住房的質量進行安全性檢查,確認其牢固性。然后打開門窗,通風換氣,清洗家具,清理室內物品,整修家庭廁所,修繕禽畜棚圈,全面清掃室內和院落,清除垃圾污物。必要時將房間的墻壁和地面進行消毒。對室內和臨時居住點帶回的日常生活用品可進行煮沸消毒或在日光下曝曬。在有條件時,可用2%-5%的潔滅凈洗消液將衣被浸泡15-20分鐘后再進行洗滌。待室內通風干燥、空氣清新后方可搬入居住。
2.組織群眾清理室外環境,整修道路,排除積水,填平坑洼,清除垃圾雜物,鏟除雜草,疏通溝渠,掏除水井內污泥,修復廁所和其他衛生基礎設施,掩埋禽畜尸體,進行環境消毒,控制疫病發生的危險因素,使災區的環境衛生面貌在短期內恢復到災前水平。
(中國疾控中心環境所組織編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