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革熱是由登革病毒引起的急性傳染病,主要通過埃及伊蚊或白紋伊蚊叮咬傳播。夏秋季是登革熱的高發季節。
如果懷疑自己被蚊子叮咬,一旦出現發熱、頭疼、關節痛等癥狀,請及時去醫院就診,以便早期診斷治療,避免引起重癥。
1﹑發燒了,怎樣才能知道是登革熱呢?
登革熱引起的發燒一般是高燒,體溫常常能達到39℃,甚至40℃。除發燒外,登革熱患者常伴有骨頭痛、頭痛、肌肉痛,以及皮疹、出血點,在
常規檢查中可以發現白細胞和血小板下降。有的患者還可能出現拉肚子、肚子痛等消化道癥狀。
2﹑登革熱的主要癥狀是怎樣的?
突發高熱:一兩天內體溫可升高到39℃~40℃,體溫常持續一周不退;
“體痛”:感到頭痛、眼眶痛、肌肉關節和骨骼痛,整個人覺得很疲乏;
“發紅”:臉部、頸部、胸部及四肢皮膚發紅,貌似“酒醉狀”,甚至出現眼結膜充血、淺表淋巴結腫大、牙齦等無端出血等。
皮疹:以麻疹樣和出血性皮疹為主,不高出皮膚。
3﹑登革熱的臨床表現有哪些?
登革熱的潛伏期一般為3~15天,多數5~8天。
登革病毒感染可表現為無癥狀隱性感染、非重癥感染及重癥感染等。登革熱是一種全身性疾病,臨床表現復雜多樣。典型的登革熱病程分為三期,即
急性發熱期、極期和恢復期。根據病情嚴重程度,可將登革熱感染分為
普通登革熱和重癥登革熱兩種臨床類型。
急性發熱期:患者通常急性起病,首發癥狀為發熱,可伴畏寒,24小時內體溫可達40℃。部分病例發熱3~5天后體溫降至正常,1~3日后再度上升,稱為雙峰熱型。發熱時可伴頭痛,全身肌肉、骨骼和關節疼痛,明顯乏力,并可出現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等胃腸道癥狀。
急性發熱期一般持續2~7天。于病程第3~6天在顏面四肢出現充血性皮疹或點狀出血疹。典型皮疹為見于四肢的針尖樣出血點及“皮島”樣表現等。可出現不同程度的出血現象,如皮下出血、注射部位瘀點瘀斑、牙齦出血、鼻衄及束臂試驗陽性等。
極期:部分患者高熱持續不緩解,或退熱后病情加重,可因毛細血管通透性增加導致明顯的血漿滲漏,嚴重者可發生休克及其他重要臟器損傷等。極期通常出現在疾病的第3~8天。出現腹部劇痛、持續嘔吐等重癥預警指征往往提示極期的開始。
恢復期:極期后的2~3天,患者病情好轉,胃腸道癥狀減輕,進入恢復期。部分患者可見針尖樣出血點,下肢多見,可有皮膚瘙癢。白細胞計數開始上升,血小板計數逐漸恢復。
多數患者表現為普通登革熱,少數患者發展為重癥登革熱,個別患者僅有發熱期和恢復期。
4﹑如何確診登革熱?
根據流行病學史、臨床表現及實驗室檢查結果,可做出登革熱的診斷。在流行病學史不詳的情況下,根據臨床表現、輔助檢查和實驗室檢測結果作出診斷。
1.疑似病例:符合登革熱臨床表現,有流行病學史(發病前15天內到過登革熱流行區,或居住地有登革熱病例發生),或有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者。
2.臨床診斷病例:符合登革熱臨床表現,有流行病學史,并有白細胞、血小板同時減少,單份血清登革病毒特異性IgM抗體陽性。
3.確診病例:疑似或臨床診斷病例,急性期血清檢測出NS1抗原或病毒核酸,或分離出登革病毒或恢復期血清特異性IgG抗體陽轉或滴度呈4倍以上升高。
5﹑實驗室診斷標準如何?
1.血常規:白細胞總數減少,多數病例早期開始下降,第4~5天降至最低點,白細胞分類計數以中性粒細胞下降為主。多數病例有血小板減少,最低可降至10 x 109/L以下。
2.尿常規:可見少量蛋白、紅細胞等,可有管型出現。
3.血生化檢查:超過半數的患者轉氨酶、乳酸脫氫酶升高,部分患者心肌酶、尿素氮和肌酐升高等。丙氨酸氨基轉氨酶(ALT)和天門冬氨酸氨基轉氨酶(AST)呈輕中度升高,少數患者總膽紅素升高,血清白蛋白降低。部分患者可出現低鉀血癥等電解質紊亂;出凝血功能檢查可見纖維蛋白原減少,凝血酶原時間和部份凝血活酶時間延長,重癥病例的凝血因子Ⅱ、Ⅴ、Ⅶ、Ⅸ和Ⅹ減少。
4.病原學及血清學檢測:可采集急性期及恢復期血液標本送檢。有病原學檢測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盡快檢測,無病原學檢測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留取標本送指定機構檢測。
急性發熱期可應用登革熱抗原(NS1)檢測及病毒核酸檢測進行早期診斷,有條件進行病毒分離。
初次感染患者,發病后3~5天可檢出IgM抗體,發病2周后達到高峰,可維持2~3月;發病1周后可檢出IgG抗體,IgG抗體可維持數年甚至終生;發病1周內,在患者血清中檢出高水平特異性IgG抗體提示二次感染,也可結合捕獲法檢測的IgM/IgG抗體比值進行綜合判斷。
6﹑重癥登革熱有哪些預警指征?
(一)高危人群
1.二次感染患者;
2.伴有糖尿病、高血壓、冠心病、肝硬化、消化性潰瘍、哮喘、慢阻肺、慢性腎功能不全等基礎疾病者;
3.老人或嬰幼兒;
4.肥胖或者嚴重營養不良者;
5.孕婦。
(二)臨床指征
1.退熱后病情惡化;
2.腹部劇痛;
3.持續嘔吐;
4.血漿滲漏表現;
5.嗜睡,煩躁;
6.明顯出血傾向;
7.肝腫大> 2 cm;
8.少尿。
(三)實驗室指征
1.血小板快速下降;
2.HCT 升高。
7﹑如何診斷重癥登革熱?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1.嚴重出血包括皮下血腫、嘔血、黑便、陰道流血、肉眼血尿、顱內出血等;
2.休克;
3.重要臟器功能障礙或衰竭:肝臟損傷(ALT和/或AST > 1000 IU/L)、ARDS、急性心功能衰竭、急性腎功能衰竭、腦病(腦炎、腦膜腦炎)等。
8﹑聽說登革熱沒有特效藥,那么應該怎么治療?
目前尚無特效的抗病毒治療藥物,主要采取支持及對癥治療措施。治療原則是早發現、早治療、早防蚊隔離。重癥病例的早期識別和及時救治是降低病死率的關鍵。
(一)一般治療:
1.臥床休息,清淡飲食;
2.防蚊隔離至退熱及癥狀緩解;
3.監測神志、生命體征、尿量,血小板,HCT等。
(二)對癥治療:
1.退熱:以物理降溫為主;
2.補液:口服補液為主;
3.鎮靜止痛:可給與安定、顱痛定等對癥處理。
(三)重癥登革熱的治療
除一般治療中提及的監測指標外,重癥登革熱病例還應進行電解質的動態監測。對出現嚴重血漿滲漏、休克、ARDS、嚴重出血或其他重要臟器功能障礙者應積極采取相應治療。
1.補液原則:重癥登革熱補液原則是維持良好的組織器官灌注。可給予平衡鹽等晶體液,滲出嚴重者應及時補充白蛋白等膠體液。根據患者HCT、血小板、電解質情況隨時調整補液的種類和數量,在尿量達約0.5 ml/kg/h的前提下,應盡量減少靜脈補液量。
2.抗休克治療:出現休克時應盡快進行液體復蘇治療,輸液種類及輸液量見補液原則,同時積極糾正酸堿失衡。液體復蘇治療無法維持血壓時,應使用血管活性藥物;嚴重出血引起的休克,應及時輸注紅細胞或全血等。有條件可進行血流動力學監測并指導治療。
3.出血的治療:
(1)出血部位明確者,如嚴重鼻衄給予局部止血。胃腸道出血者給予制酸藥。盡量避免插胃管、尿管等侵入性診斷及治療;
(2)嚴重出血者,根據病情及時輸注紅細胞;
(3)嚴重出血伴血小板顯著減少應輸注血小板。
4.其他治療:在循環支持治療及出血治療的同時,應當重視其他器官功能狀態的監測及治療;預防并及時治療各種并發癥。
9﹑如果確診為登革熱,需要隔離嗎?
如果確診為登革熱,需要在醫院防蚊隔離治療,以免經蚊子叮咬將病毒傳染給家人或其他人,隔離時間一般為5天左右。
病程超過5天,并且熱退24小時以上可解除隔離。
登革熱患者熱退24小時以上同時臨床癥狀緩解可予出院。
10﹑登革熱預后如何?
登革熱是一種自限性疾病,通常預后良好,病死率較低。
影響預后的因素包括患者既往感染登革病毒史、年齡、基礎疾病、并發癥等。少數重癥登革熱病例可因重要臟器功能衰竭死亡。